制止生态破坏须扎紧制度篱笆
生态环保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要进一步积极行动起来,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br> 实际上,随着北京及华东地区近期雾霾天气的增多,普通民众对环境污染空前关注。今年两会,政协委员们的提案对生态文明建设关注程度远高于其他领域。<br> 民革中央在提案中称,要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标准,推动现有各种法律的“生态化”调整与改造。与环境保护法相关的宪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等要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常态化提供法律保障。这些法律应该在生态文明的统一目标下保持高度一致。应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基本国策写入《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使建设生态文明成为全体国民的共同选择和国家发展的总体方针之一。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环境和资源法律、法规,抓紧修订《环境保护法》。
生态破坏
X171.4;D922.68;X321
2014-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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