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中国区际法律冲突解决方法

引用
一、中国区际法律冲突产生的背景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立到1997年香港回归以前,我国一直是一个单一法制的国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制定法律,适用于我国所有领域,各地方在授权范围内制定适宜于本地的地方性法规,但不得违背上位法的规定. 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后,由于香港保持司法自治,中国因此成为二元法制国家;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中国实施“一国两制”.因此,中国成为三元法制国家.从法域的方面来考虑,可以将中国称为多法域国家或者是复合法域国家.再考虑到台湾,所以中国目前已经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法系,四个法域”.因此,中国已经是一个典型的多元法制国家.

中国、区际法律冲突、冲突解决、法制国家、香港回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多法域国家、人民共和国、地方性法规、一国两制、司法自治、授权范围、两种制度、复合法域、单一法制、澳门回归、上位法、台湾

G41;D92

2013-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53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