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举措分析
2012年11月21日《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正式出台,作为国内首个针对过度包装问题的地方性法规,它的出台将过度包装再次提上日程.上述《规定》中界定"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即认定为过度包装,并将对违规包装处以最高限额5万元的罚款.
过度包装、商品包装物、地方性法规、最高限额、销售价格、包装成本、上海市、空隙率、包装层、日程、减量、国内、罚款
TB4;D92
2013-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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