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司法认定
引言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腐败现象层出不穷,人民群众对之深恶痛绝.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化,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逐渐获得党和社会各界的关注,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专门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专项报告.渎职侵权犯罪虽与"金钱"无关,但其滥用公权力,往往会造成重大损失,引发社会不公,破坏法治秩序.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渎职侵权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反腐败斗争、重大损失、思想观念、深刻变革、社会结构、人民群众、利益格局、经济体制、检察工作、腐败现象、法治秩序、公权力、专项、预防
DF6;F32
2013-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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