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122.2015.03.016
从英国电视法与Ofcom探中国传媒管制体制
自20世纪20年代英国初建公共广播体制后,在以领先于世界广播电视的目标引领下,英国先后推出《1990年广播电视法》《1996年广播电视法》以及《2003年通信法》,通过一系列广电法,平稳、渐进地放松传媒管制。同时,作为欧洲表现最佳、最具前瞻性的管制机构,英国电信监管机构Ofcom也给中国独立监管机构建立的可能性提供了一个思考角度。中国广电媒介政府管制应该将放松管制作为未来改革的基点;分清广电媒介商业与公共的独立性质;同时循序渐进地建立独立于行政部门的媒介监管机构。
英国电视法、Ofcom、传媒体制、放宽限制、独立监管机构
G220(广播、电视事业)
2015-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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