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8122.2014.03.013

今日传媒·社会舆情·法律问题(三篇)

引用
主持人语:新媒体时代,传媒与法的关系突出地表现在网络与法的互动和冲突上。网络法律法规的完善,对构建和谐网络环境意义重大,信息网络法、计算机网络法等都在制约着网络传播活动。然而当今社会一些网络侵权案件,如网络播放设备的侵权、文学影视作品网络侵权、网络广告侵权,以及网络犯罪等时有发生,在虚拟与现实的对话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网络侵权案想找被告都很难”的现象,网络侵权作案成本低、发案率高,已经扰乱了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如今,众多网络侵权案进入司法程序,公平、公正的裁定将为网络传播活动的有序进行提供可靠保障。本期“传媒与法”栏目刊登的文章,重在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提出了诸多实践性和操作性较强的观点及措施,如在媒体报道犯罪新闻时,要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正确引导受众对案件的认识,以使事件对受众产生启示作用。同时从法律、媒介素养、普世伦理三方面入手来分析论证如何改善传播环境。另外要加强媒介批评和媒介监督,重塑媒体社会责任,以完善我国电视舆论监督体系。三篇文章论述深刻,观点独特,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传媒、网络侵权案、信息网络法、传播活动、法律法规的完善、新媒体时代、正确引导、影视作品、网络广告、网络犯罪、司法程序、侵权案件、启示作用、普世伦理、媒体社会、媒介素养、媒介批评、媒介监督、客观公正、可靠保障

TP3;D91

2014-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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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传媒(学术版)

1672-8122

61-1430/G

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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