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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8122.2012.05.010

从“吴良材”案谈老字号知识产权的保护

引用
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同是知识产权的范畴,两者并不冲突。但是当某一商标在取得知名度后,他人将该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来使用,使普通消费者对商品产生混淆时,便会构成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本文将通过"吴良材"纠纷案引发对老字号知识产权文化的保护进行分析。

知识产权、商标权、企业名称权、文化保护

G306(科学研究理论)

2012-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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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8122

61-1430/G

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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