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444.2021.22.014
论歧视性互联网屏蔽行为
继中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要求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在"阿里案"和"食派士案"中对互联网平台实施"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了反垄断处罚.除了"二选一"的垄断行为外,近期引发社会关注的另一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是互联网屏蔽.今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当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受理了抖音起诉腾讯互联网屏蔽行为的诉讼请求.除了腾讯封禁抖音外,还有许多类似的互联网屏蔽行为,如腾讯封禁淘宝、菜鸟与顺丰相互封禁、微信封禁飞书,等等.笔者认为,上述抖音诉腾讯案的判决必然会影响今后互联网屏蔽行为的反垄断执法走向.鉴此,本文对之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屏蔽行为、互联网、歧视性
D922.294;TP393.4;F744
2021-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