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444.2021.18.015
协商民主法治化的地方实践创新解读《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
规范人民建议征集活动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之前,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已制定关于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如:1999年10月发布的《重庆市人民建议奖励办法》、2009年2月发布的《哈尔滨市人民建议征集办理奖励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如:2000年6月发布的《杭州市人民建议征集和奖励的实施意见(试行)》、2014年4月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意见》.此外,还有地方党委和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如2000年9月发布的《厦门市人民建议征集实施办法》、2014年1月发布的《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规定》;以及地方政府工作部门发布的工作文件,如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于2014年7月发布的《关于开展人民建议征集的通告》.相比于以上文件,作为地方性法规的《上海市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不仅提升了法律效力和规范层级,而且突破了信访制度框架内的人民建议征集渠道,实现了人民建议征集渠道的拓展和整合,使得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迈向法治化.
人民建议征集、协商民主、民主法治化、实践创新、若干规定、上海市、地方实践、创新解读
D621.5;D923;D25
2021-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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