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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5444.2021.03.033

业主可否要求拆除影响通行的门禁

引用
门禁是否属于建筑物?门禁影响通行,执法机关是否应予以查处?审理该案的两级法院均认可案涉行政执法局认定,认为"门禁不属于建设行为",行政执法机关据此作出不属于其查处范围、不予立案的处理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小区装门禁影响通行,业主要求行政执法局"拆违" 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的"水岸人家"是该市近年新开发的一个楼盘,建成后的小区物业为常州市宸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纬物业").2015年10月15日,为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宸纬物业在小区东门、南门等三处增设不锈钢架及门、地锁等构筑物.按说,在小区大门口安装门禁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本身就是安全管理的需要.但由于该门禁影响了小区业主们的出入,遭到了部分业主的质疑与反对.令宸纬物业的管理人员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在小区安装门禁后,一名业主就此与之打起了多场官司.

2021-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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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云

1005-5444

31-1658/D

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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