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444.2017.24.038
网络直播的法律监管问题
当下,网络直播以其无奇不有的内容,抓住现今娱乐趋势和大众需求的嗅觉,便捷直观的获取模式以及简单亲切参与性强的互动模式成为了一股异于传统纸质媒体、视频分享平台的势力.不过,迅猛发展的同时,网络直播也暴露了不少问题.
网络直播的监管盲区
目前,无论是网络直播的直播内容、运营资质、盈利模式等都相继产生了诸多问题,如直播自杀、直播脱衣、直播出殡,更有飞行员起飞前直播驾驶舱的匪夷所思内容;资质方面,由于去年9月9日广电总局“双证上岗”的规定,要求直播平台持证企业为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应为1000万元以上,也导致了大量的小平台被并购,原有的已经发展起来的但还不具备资质的中坚力量“借壳”运营,如战旗TV的许可证就为浙报传媒.在今年的6月22日,广电总局再重申去年的规范后,又发布公告称没有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网站应予以关停.虽然并未点名直播平台,但国内诸多主流直播平台如斗鱼、熊猫、花椒等仍未取得视听许可证,情况严峻.
法律监管、网络直播、监管问题
D922.28;G206;F832.5
2018-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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