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444.2017.24.037
曹忠武:“三假”干部
2003年年底,曹忠武被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一个局级干部,曹忠武因贪污211.17万元,受贿135万元,行贿6万余元,挪用公款200万元,诈骗163万元,伪造国家公文、私刻印章伪造证件等23项罪行7种罪名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曹忠武上诉后被驳回.2005年9月13日上午,轰动全国的“三假”干部曹忠武在北京被执行死刑.
2018-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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