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444.2017.23.031
遛狗之祸:老妪受惊谁埋单
现场回放:女孩遛狗,老太绕行受惊吓摔伤
一般而言,狗咬伤人,只要受害人提供被狗咬伤的证据,法院都会判决狗主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狗没有咬人,受害人因害怕在绕行过程中受伤,狗主人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2017年6月16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并对此作出了肯定的回答.
2015年年底,家住天津市河西区的王丹靓一家遇到了一件闹心的事儿,孩子出门遛狗,老太经过时因害怕狗,绕行时不慎倒地受伤,事后向自己索赔16万余元.
2018-0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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