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444.2017.23.021
互联网案件专家助力专业化办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要实现审判环节对案件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的最终决定权,要求侦查、起诉阶段必须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客观审查运用证据.改变“坐堂式”的办案模式,从孤立、静态、封闭的书面审查向全面、动态、开放的亲历性审查转变.庭审实质化的要求重视对客观证据的审查,发挥实物证据和鉴定意见等专门技术性证据在认定案件中的作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据此,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以及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证将成为庭审常态.司法实践中,检察官在审查证据合法性、可采性过程中往往需要借助具有专门知识人员的专业意见帮助进行判断和甄别并在法庭上进行必要的解答.
专业化、互联网
G641;TP393.4;G451.2
2018-0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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