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444.2016.22.024
追诉海南盗婴案
老乡撬门盗走男婴
1995年5月19日,原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现为美兰分局)接到受害人王某德报案:5月19日21时40分许,因有事和妻子外出,一小时后回家发现房门被撬,五个月大的儿子王宝和75元人民币现金被盗.5月31日,原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依法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王某胜、陈某雷被原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胜、陈某雷供述王某德儿子王宝系被其四川巴中老乡"陈定顺"盗走,其二人只负责看管,被拐儿童王宝已被"陈定顺"和另一名四川巴中老乡"杨某"抱走卖掉,且不知被拐儿童下落.1996年4月1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胜、陈某雷因犯绑架儿童罪被原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16-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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