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444.2016.20.005
一场"去地方化"的司法改革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7月底印发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明确指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法官、检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官方的解读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安排法官、检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事务的要求,防止一些地方摊派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环境卫生、挂职下乡、行风评议等任务,影响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
司法改革、去地方化
D926;F252;F426.86
2016-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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