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444.2016.16.028
赠房合同能否等同AA协议
一对再婚夫妻,定下终身大事时,恰逢男方购置一套二手房,遂在买受人一栏加上女方名字,并约定房屋产权为共有。后来,两人办了酒,扯了证,夫妻一场又分道扬镳,只是房屋仍让两人藕断丝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离婚了,男方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要求女方搬离。“当初约定产权共有,房屋我也有份!”女方奋起抗争,以房屋转让协议上加名抗辩。2016年五一前夕,一场房屋争夺大战在湘中某县法院上演。
2016-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