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444.2016.13.016
“营改增”大力助推第三产业发展
1994年开始实施的“分税制”改革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流转税为主的基本税收体系,增值税和营业税作为调节商品和劳务流通的两个最主要税种,前者主要作用于工业生产和商品流通领域,调节第二产业,后者则覆盖了第三产业提供的大部分劳务行为,主要调节第三产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对我国经济发展构成了阻力,特别是对服务经济发展的负面效应逐步显现,阻碍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从总体上来说,本次“营改增”意味着对第三产业的结构性减税。
第三产业发展、营改增
F812.42;F127;F275
2016-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