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444.2016.11.037
温州“天价续期”的现实窘境
近两个月来,温州“住宅房屋土地使用权高额续期费事件”成为了全国各大媒体报道的热点。根据温州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到期的住宅房屋土地使用权续期费为“即时房价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面对着如此高额的续期费,民众表示难以承受。鉴于法律法规仅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自动续期”,但法律法规对于自动续期的相关问题并未作出明确解释,这就给予温州模式存在的土壤。自动续期究竟是否要向职能部门缴纳续期费?续期费如何计算?续期时间到底多长?这都需要法律解释机关及时给予明确答复。
2016-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