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444.2016.04.030
“中国第一大款警察”的歧路人生
2004年12月24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执行裁定,以受贿、贪污和重婚三项罪名,对有着“中国第一大款警察”之称的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原局长林福久执行了死刑。林福久之所以被人们称为“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是因为他在短短的八年时间里,通过索贿、受贿和放高利贷等不法手段,巧取豪夺,疯狂敛财,涉案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如此身价的警察,在中国当今之警界,恐怕还没有人能与其相比。
第一大
2016-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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