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5-5444.2015.20.036

江苏首例“隔代探望权”案

引用
独生子意外身亡,留下的遗腹子成了安抚一对老人丧子之痛的最大慰藉。然而,由于婆媳矛盾升级,儿媳拒绝公婆探望孙子,由此引发了江苏首例“隔代探望权”纠纷案。<br>  2015年7月8日,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爷爷奶奶在孙子10周岁之前,每月可探望一次,每次探望时间以六小时为限。<br>  “一个月只准探望一次小孙子,太少了!”接到法院判决书,老两口心里仍有不甘,期盼隔代探望权能成为一项法定权利。

探望权

D923.9;D920.4;D431.7

2015-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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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云

1005-5444

31-1658/D

2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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