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444.2014.19.031
私车公用出车祸之后
一家单位的员工接受单位的指派外出送材料,在未告知单位的情况下,驾驶自家车子前往。不幸的是,送完材料准备驾车时,却在启动车子时因为操作不当,车辆失控将路旁一个耄耋老人撞伤致残,遭到老人的巨额索赔。员工提出,他虽然驾驶的是自家车子发生了交通事故,但他驾车外出是受单位指派送材料,属于为单位办公事,应当由单位赔偿。而单位则提出,单位明令禁止私车公用,员工驾驶私车办公事属违反单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应由个人承担责任,从而拒绝赔偿。那么,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巨额索赔谁来买单?2014年6月24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给出了答案。
出车祸
2014-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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