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用法律禁绝暴力团伙
根据1991年《暴力团对策法》的界定,暴力团是指“以暴力为背景、以金钱利益为目的进行反社会活动的集团”.近代以来,他们开始大量地参与新兴工业,也与政府当局合作以换取发展的空间.他们一度充当社会调停人的角色,平息冲突,维持秩序.战后日本社会十分混乱,普通百姓常被攻击,警察无力管理,遂主动和以山口组为代表的暴力团接洽,希望由他们来维持社会秩序,保障普通百姓的安全.1950年,码头工人成立工会,与仓储公司就工资待遇谈判僵持不下,最终公司请来双方都服气的山口组组长田冈做调停人,此事得以圆满解决.某种程度上,日本暴力团的存在确实维护了一种中法律以外的秩序和均衡.
暴力团伙
2014-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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