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北:探索强制医疗案件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精神疾病患者中存在一定比例的有暴力倾向者,成为公共安全的重要隐患.由于这些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后,很少被追究刑事责任,且大多数精神病人本身的经济能力不佳,受害人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陷入“流血又流泪”的窘境.
2012年10月14日11时许,王某在上海市地铁三号线镇坪路站开往上海火车站的列车上,无故谩骂并用矿泉水瓶砸被害人余某,后双方发生争执并互相推搡,王某持随身携带的折叠水果刀捅刺余某的左上腹部,导致其受伤,经鉴定其伤势构成重伤.后余某同行人员将王某制服并移交至公安机关处理.
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强制医疗
D926;D633;R-05
2014-0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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