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笔误还是欺诈
赵先生于2011年在某汽车销售公司处购买了一辆奥迪Q5,本以为是进口车,但在汽车检修的时候才被告知该车是国产车,且车子已经做过改装,所以提出退货要求.但公司则称,赵先生本应知道该车是国产车,销售合同上的产地“德国”只是笔误.协商无果,赵先生以欺诈为由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一.近日,嘉定法院对此案做出了判决.
进口“变”国产,起诉认为欺诈
赵先生于2011年1月到上海某汽车销售公司处准备购车,见该公司展厅内有一辆价值54万余元银色奥迪Q5车,并被告知此款车型为德国原装进口,便怦然心动.再加上之前已经在该销售处购买了一辆奥迪其他系列的车子,赵先生当场便决定买下此车.随后,该公司销售人员让赵先生在其提供的格式合同《汽车销售合同》上签字,待其盖章后再取合同原件.赵先生当即付清了全额购车款,提走了车辆,而销售公司则开具了收款收据.
2013-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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