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性贿赂与国际量刑

引用
联合国曾将贿赂定义为最广泛最隐蔽的“不当利益犯罪”.2000年12月4日,联合国会员大会第55/61决议承认,无论是“权”与“色”的交易,还是“权”与“钱”的交易都属同一性质,属于犯罪. 给性贿赂罪量刑,各国也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对性贿赂犯罪不能单纯用贿赂数额来衡量.在异性行贿人直接以色相贿赂,或受贿人主动索取权色交易时,要把性贿赂行为所致的社会危害程度作为量刑标准,把受贿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谋取的非法利益大小、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大小及对国家机关正常活动造成的破坏大小等情况综合起来考虑量刑是比较适宜的.

性贿赂

D924.392;D630.9;R167

2013-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7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检察风云

1005-5444

31-1658/D

2013,(21)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