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口等待“重谢”
备受社会关注的海南省乐东县原副县长石春海收受21家单位和个人贿款359万元案,经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8月19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对石春海受贿案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宣判.
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石春海曾经是乐东县屈指可数的大学生年轻官员,2006年12月升任副县长时,才42岁.然而,他却把手中的规划审批土地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权力当做"资本",和开发商搞权钱交易,为自己谋取巨额非法利益.作为权力寻租、中饱私囊的典型,石春海的教训,不失为党员领导干部走好廉洁从政之路的一面镜子.
人们也许要问,石春海是怎样走向腐败的?翻阅石春海受贿案厚厚的卷宗,可以追寻到他的从政轨迹.
高速公路
U412.366;F542.3;TP311.52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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