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赡养纠纷案
今年7月1日我国颁布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并将"赡养人对老人的强制探望义务"这个原则确定下来,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即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
该法颁布后没几天,重庆市长寿区就出现了全市首例以"常回家看看"为诉讼请求的赡养纠纷案.
年近80岁的张桂芬老人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得知"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后,立刻将"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常回家看望和问候原告"这一诉讼请求加入了自己的起诉状中,并得到了辖区检察院的支持.
纠纷案、常回家
D923.6;TS971;F299.21
2013-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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