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从业人员腐败问题思考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的设计初衷,是通过对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课以勤勉尽责义务,对发行人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并督导其推荐的发行人或上市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
乱象与罪
然而,2010年5月26日,国信证券一则内部通报使券商投资银行保荐业务的公信力阴霾翳空.
这则被披露的内部通报,在媒体的进一步调查下显露出案件的原貌.据《经济观察报》追踪报道,该公司原投资银行四部总经理李绍武的配偶邱某,于2004年以莱宝高科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员工的身份,投资约11.3万元,持有国信证券一待保荐上市项目——菜宝高科5万股.经转送股,邱某在莱宝高科上市发行前已持有6万股.
从业人员、保荐机构、腐败问题、问题思考
D922.287;F832.51;F276.6
2013-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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