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林和他的两个“妈妈”
一
再过一个月就满18岁的林林一身休闲打扮,极其不情愿地跟在父亲身后跨入街道司法所的大门.
长得虎头虎脑的林林曾经是本市一所职业学校的学生.因为失足犯了盗窃、抢劫罪,又因为他犯罪时尚未成年,被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这一天,是2012年的7月10日.街道司法所专职干部向他宣告纳入社区矫正.会议桌边,还坐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的俞国花检察官、新航社工站的社工陈佩芬老师和社区民警等.
2013-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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