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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逆回购

引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的债券质押式逆回购产品,简单说就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质押品的一种短期资金借贷行为。在实际交易中,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进行质押而获得资金使用权,资金持有人借出资金从而获得利息收入。借出资金获得质押债券为逆回购,质押债券获得资金为正回购。

债券、回购、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短期资金、质押品、资金使用权、借贷行为

F832.5(金融、银行)

201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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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云

1005-5444

31-1658/D

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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