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吴英案看民间借贷——规范民间借贷,避免再现“吴英”案
曾经名噪一时的富姐--浙江东阳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2007年2月7日被东阳警方以涉嫌非法吸取公众存款刑拘,于2009年12月18日被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集资诈骗罪名判处其死刑。吴英不服,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民间借贷、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2009年、浙江省、集资诈骗
D926.22(中国法律)
201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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