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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救济的制度化与法制化

引用
@@ 在新修改的<信访条例>出台以前,信访部门的地位一直处于尴尬状态,这与人们对信访的功能认识不清有很大的关系.不少人常误解信访部门是万能的,人民内部矛盾皆可通过信访化解,这不仅混淆了信访部门与司法系统的职责,同时也增加了信访部门的工作量,人们将不是由信访来接受的案件,都走进了信访程序,并视其为唯一的救济途径.因此要规范信访工作,首先要明确信访的概念和范围,其二,也是更重要的,就是只有信访制度法制化,才能最终实现信访的目的和价值.

信访救济、法制化

D926;D632.8;D035

2008-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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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云

1005-5444

31-1658/D

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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