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麦崇楷一个大法官的沉沦轨迹
@@ 一贯高高在上的广东省高级法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大法官麦崇楷,真没想到人生会给自己那么大的讽刺,角色变换成"阶下囚".以往在一张张宣判纸上挥笔定论,如今只有在逮捕证、认罪书、忏悔录上画签名字.麦崇楷从1989年1月至1998年2月,在担任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期间,执法犯法,涉嫌受贿106万元.2003年12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麦崇楷涉嫌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麦崇楷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并追缴其余在案财物.
大法官
D902;D927.58;K561.0
2005-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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