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三振出局法"的存废之争
@@ 2003年4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两起因"三振出局法"(Three-strikes law)判刑的案件进行了听审.一起是因试图在商店盗窃三枝球杆而被判刑25年的盖瑞·尤英案(Ewingv.California),另一起是因偷窃了总计价值为153美元的九盒录像带而获刑50年的安德莱德案(Lockyerv.Andrade).围绕着对两罪犯的判刑是否"极度苛刻且不符常理","三振出局法"是否违背宪法修正案第八条所禁止的"残酷与非常刑罚",支持和反对"三振出局法"的两派民众在各地纷纷举行集会游行,宣扬己方的观点,批驳对方的立场.是否废除这项严厉和饱受争议的"三振出局法",是否应当放松对犯罪的打击力度,而采取较宽容的刑事政策,不仅是一个有争议的法律和刑事政策问题,更是一个敏感的政治和社会热点.
三振出局法、存废之争
D914;G639.21;C913
2005-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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