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涉黑"第一案
@@ 2001年6月1日上午9时,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庄严宣判:汝州"黑帮"头目唐利峰等40名被告人分别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私藏枪枝弹药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窝藏罪等12项罪名,依法判处唐利峰、李军、张桂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闫孟国、张向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董景州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其他34名被告人除一人被判处管制1年外,分别被判有期徒刑.该案是河南省平顶山市建市以来第一起涉黑案,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公开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它因开庭时间最长(10天)、被告人数最多(40人)、涉嫌罪名最多(10多个)、涉及受害人最多(近200人)而备受世人关注.
第一案
D921
2005-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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