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数字商品提供者
@@ 数字商品提供者,其实是ICP的一种,但它们主要是以提供非传统商品(比如信息),或者以非传统方式提供商品(比如MP3下载和图片下载),作为自己的主业.当然,他们的商品并不一定是以金钱的方式来交换的,访问量和用户信息是目前这类企业比较主流的商业价值来源.
数字商品、非传统、用户信息、图片下载、企业比较、价值来源、访问量、商业、金钱、交换
TP3;F7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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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商品、非传统、用户信息、图片下载、企业比较、价值来源、访问量、商业、金钱、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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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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