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388.2005.01.007
论房屋转租合同的效力 --兼论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房屋转租是当前市场经济中的普遍现象,但我国现行法律对此的规定过于简单,在实践操作中遇到不少难题.房屋转租是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并获得利益的行为,它具有其自身的法律特征及法律效力.笔者认为,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欲出卖房屋,次承租人享有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
转租合同、承租人、次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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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8(经济法、财政法)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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