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2456.2008.04.003
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财政激励机制
中央政府一再强调,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必须做到"两个为主",但在我国现有的户籍制度和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下,农民工子女难以在流入地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本文依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经典理论,分析说明由中央负责、委托流入地政府代理的机制难以解决问题,在确立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为地方公共产品的基础上,通过蒂布特模型假说解释分权教育财政体制的有效性,但现行财政体制却对此存在负激励.据此,本文以完善地方财政收支政策、制度和决策机制的角度提出了解决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建议.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委托代理机制、分权教育财政体制
47
F81;G5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公共支出政策研究"7054001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预算的统一与分类管理研究"07BJY143
2008-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