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健全组织:扩大村民在社区治理中的公共参与

引用
改革开放后,建立在低组织化程度基础上的村民自治、农村社区治理和村民公共参与同样存在着低水平问题,而农村税费和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把低组织化程度和低水平问题凸显出来,使农村社区治理和村民发展陷入困境,这集中反映了村民组织建设的滞后和不适应.提高组织化程度,扩大村民在社区治理中的公共参与,必须加强村级组织,使之依法定位、转变角色、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村民依法办理自己事情的职责;必须发展民间组织,使之成为联接村级组织和广大村民的载体和纽带;必须利用精英力量,使之领办、牵头、负责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村社区民间组织;必须健全组织网络,实现组织上无缝对接、人员上全面覆盖、资源上力量整合、格局上形成网络、运行上协调配合,为农村社区治理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农村社区治理、健全组织、组织化程度、村民、公共参与

C916(社会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主样式的转型与我国乡村群众自治制度的创新研究"09BZZ009

2013-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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