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3456.2010.01.017
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机制的应用研究——以黑龙江省和福建省为例
作为一个人口大国,耕地保护问题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命题.以耕地保护产权不清为特征的基本制度缺陷是耕地保护制度失灵的主要原因.为保护耕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需要建立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机制.以耕地赤字区福建省和耕地盈余区黑龙江省为例,从耕地保护区域补偿的对象、价值标准、面积标准、补偿资金的运行管理、机制监督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探讨了我国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机制的运行.
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机制、福建省、黑龙江省
F301.21(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573052;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8451064101000300;华南农业大学新学科扶持基金2009X027
2010-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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