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023.2018.02.016
"亲属容隐"的制度张力与适用困境——基于文本和实证的考察
从表面上看,传统"亲属容隐"的立法是完整的、自足的,形成了一种具体、有配套、可操作的制度,但是,将"亲属容隐"置于传统法体系及传统司法的实际过程中,其与他项制度之间的张力、具体适用中的脱节,即昭然可见.这包括:在亲属相犯的案件中,"亲属容隐"过分限制了受害方亲属的告诉权,客观上有放纵乃至鼓励了亲属相犯行为的发生,不利于传统礼法秩序之维续之可能;在连坐亲属的刑事案件中,"亲属容隐"与亲属连坐各自适用,容隐不能免除连坐之责,在司法实践中,亲属连坐的适用客观上削弱了"亲属容隐"对案件处理的实质意义;"容隐亲属相告如罪人自首"的法例理论上看似合天理而顾人情,具体适用时却造成告与不告的两难,以及文本与实践之间的脱节.在传统社会,"亲属容隐"的制度张力与适用困境并非个别与偶然,而是一种规律性现象,反映出传统法制度整体相容的同时彼此间深层次的矛盾与冲突.
亲属容隐、亲属相犯、亲属连坐、容隐亲属相告如罪人自首、宗法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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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9(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法治视角下传统中国隐性腐败治理研究"15BFX017
2018-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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