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7023.2018.02.014
美国环境毒物侵权救济的理论与实践——基于三则典型案例的比较分析
环境毒物侵权不同于传统范式侵权样态,毒物致害过程具有高度的隐蔽性、毒物加害行为主体可能存在多元且叠加的情形、受害群体具有不确定性、因果关系的判定常涉高度专业化的科学技术问题.毒物在生物机体内的潜伏性和损害表征的滞后性又进一步增加了诉讼的难度.环境毒物侵权纠纷在美国学界和实务界引起了高度关切,判例不仅催生了该领域内的几项重要立法和机制建构,推动了美国联邦层面对毒物管控体系的完善,而且也为学界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考察样本.由于美国双轨制的司法体系,环境毒物侵权纠纷在美国的审判实践具有一定的特色,也呈现出一些问题.美国学者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便是联邦层面对毒物的规制体系与受害者基于普通法寻求私法救济的紧张关系.
环境毒物、侵权、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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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68.3(经济法、财政法)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金属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机制研究"12&ZD236
2018-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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