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7023.2017.01.002

康德的“实践”概念格义

引用
康德认为,人类有三类实践,即技巧的实践、实用的实践和道德的实践。只有道德的实践是纯粹理性自身所具有的实践能力的表现,它是最高的实践类型。为了深入理解康德的“实践”概念,必须说明纯粹理性的实践能力的特定性质、根据、动力、过程和结果。在康德的“实践”概念展开的过程中,先天地来源于理性的道德法则是意志的规定根据,是行为的道德价值的根源;自由是意志的本性;义务是道德法则在人类事务中的具体化;人格是人的最高价值和尊严所在;德性是意志做出道德实践的力量,而道德行为及其结果是事物按照应该的秩序而出现于经验世界的表现。这些逐渐展开的概念体系充分彰显了理性是如何展现自己的实践能力的。

理性、实践能力、道德法则、意志自由、德性

31

B516.31(欧洲各国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康德实践哲学的义理系统及其道德趋归研究”14AZX020

2017-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8-2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671-7023

42-1673/C

31

2017,31(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