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环境治理中的"缺席"与"在场"
女性作为环境风险的承受者和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具有特殊的需求、作用与价值观念,表现在性别化的自然象征体系、性别化的环境问题承担与环境权益享有、性别化的环境政治与基层运动、性别化的环境科学与管理中.然而,当前的环境治理却普遍地、结构性地忽略了客观存在的性别差异,这源于她们在整个社会中的弱势地位.因此,父权制是导致女性"缺席"环境治理的主要根源.应破除父权制,依照女性赋权的思路,提高女性在环境决策中的参与度,积极培育女性环境保护组织以提高女性自主,将女性/环境治理的问题与发展、反贫困等主题结合,并重视法律在确保女性"在场"中的作用.而环境法于此做了一定的努力和发挥了预期的作用.
女性、环境治理、父权制、社会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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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6(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05JJD820007
2012-0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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