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针对两岸科技创新政策速览
一、科技交流与合作1. 2018年2月28日,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支持鼓励两岸教育文化科研机构开展中国文化、历史、民族等领域研究和成果应用.台湾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在大陆注册的独立法人,可牵头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享受与大陆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同等政策.鼓励台湾同胞加入大陆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专业性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参加相关活动.
2018-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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