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知识产权制度协调对两岸的启示
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区域经济合作无论是生产领域还是贸易领域,无论是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无不是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因而各国在进行区域经济合作的过程中都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协调保护问题,甚至把它作为区域经济合作的前提条件。2010年大陆海协会与与台湾海基会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然而,两项协议都只规定了一些原则性、试点性的合作内容。这显然无法有效解决两岸知识产权关系的矛盾和冲突。本文拟通过对国际区域性知识产权制度协调的特点和发展趋势进行综合比较分析,探寻两岸知识产权制度协调的路径和具体解决方法。
2015-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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