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两岸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先行先试
随着两岸经济文化交往的日益频繁,两岸间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跨境侵权现象呈不断上升趋势,亟待解决。因而,在两岸业已签署的《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以下简称《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中将建立执法协处机制、共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行为作为先期合作的重点。建立两岸执法协调处理机制,有利于减少知识产权纠纷,保护知识产权权益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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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F27
2015-0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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