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金融合作应双向直接对等
大陆和台湾签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MOU)以来,两岸金融合作有了一定进展. 但是,由于两岸制度的差异性,特别是台湾方面对大陆的认知有一定的局限性,两岸金融合作仍存在诸多瓶颈因素,主要表现在单向、间接、不对等三个方面.
两岸金融合作
F832.0;D618;F326.25
2011-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6-17
两岸金融合作
F832.0;D618;F326.25
2011-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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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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