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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金融合作应双向直接对等

引用
大陆和台湾签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MOU)以来,两岸金融合作有了一定进展. 但是,由于两岸制度的差异性,特别是台湾方面对大陆的认知有一定的局限性,两岸金融合作仍存在诸多瓶颈因素,主要表现在单向、间接、不对等三个方面.

两岸金融合作

F832.0;D618;F326.25

2011-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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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科技与产业

1006-3013

11-3391/G3

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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