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
@@ 与ECFA商签的背景无二,"两岸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也由来已久.在<海峡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中,明确界定海峡两岸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及植物新品种权(植物品种权)等两岸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保护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协商解决相关问题,提升两岸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的创新、应用、管理及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海峡两岸、合作协议
D923.4;F204;F752.62
2011-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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